06 用工单位聘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用工人数有没有限制?
更新时间:2023-05-19 08:24:38 阅读数量:2772

06 用工单位聘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用工人数有没有限制?

答: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这里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用工单位从劳务派遣单位招收劳动者是有原则的,应该招收什么样的工种,招收工种的时间和数量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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