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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谁缴纳?
10.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谁缴纳? 答:由派遣公司缴纳。用工单位把劳动者的工资、缴纳社保的费用以及管理费等费用转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有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09.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暂时无工作…
09.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暂时无工作,派遣单位是否给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答:发放。《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08.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有无劳动关系?
08.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有无劳动关系? 答:没有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与派遣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用工关系。
07.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与谁签订劳动合同?
07.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与谁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06 用工单位聘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
06 用工单位聘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用工人数有没有限制? 答: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这里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从以
05 什么叫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05 什么叫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答:《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
04 用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从劳务派遣公司招工?
04 用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从劳务派遣公司招工? 答:《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这就是说用工单位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需要劳动者时,才可以从劳务派遣公司招工,否则
03什么是劳务派遣?
03什么是劳务派遣? 答: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存在三方主体:(1)劳务派遣单位;(2)劳动者;(3)用工单位。
02三方误区产生怎样的后果
02三方误区产生怎样的后果 答: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扯皮,互相推脱,劳动者该找谁解决也不清楚,使纠纷久拖不决,只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把三方都拖入到诉讼的纠纷里来,长时间的消耗人力物力。那么,三方主体怎么做才算符合法律规定呢?
01对劳务派遣容易产生的误区是什么?
01对劳务派遣容易产生的误区是什么? 答:1.用工单位的误区:我把钱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给我派人,劳动者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如人身损害等),用工单位不负责任,都由派遣公司承担,非常省心。 2.劳动者的误区:我虽然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是给用工单位干活,我出现问题就得找用工单位,忘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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