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紫剑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文明所”。辽宁省司法厅首次在全省535家律师事务所中开展评选“省级文明所”活动,最后评选出24家“省级文明所”,紫剑律师事务所代表阜新市名列其中。辽宁省司法厅下发文件(辽司发【2003】11号)予以公布。
6月18日,紫剑律师事务所被辽宁省司法厅确定为“律师实习基地”。为此,紫剑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律师实习指导计划》。
6月26日,紫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阜新市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
10月21日,紫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支部会,一致同意时艳丽为预备党员,这是紫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后发展的第一名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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