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是1998年5月28日阜新地区创立的第一家合伙制律所,至今已走过二十八个春秋。二十八载风雨兼程,律所从初创时的筚路蓝缕,到如今的成就斐然,其间的点点滴滴,都镌刻着岁月的印记,更承载着我们半生的执着与情怀。
二十八年里,紫剑所接待咨询五万余人次,代理刑事、民商、行政案件三万余件,先后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0余家,为银行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亿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一定贡献。当然,这些业绩离不开曾经在紫剑所奋斗过的紫剑人的付出。
紫剑所创立至今,有据可查的进进出出共计128人。他们中有怀揣法治梦想的实习律师,有埋头苦读备考律师资格的青年才俊,也有兢兢业业的行政员工,他们从懵懂青涩,一步步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法律人,有人顺利考取律师资格,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有人进入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力量;有人在紫剑所坚守、不离不弃,有人转所在本地执业,更有人远赴外地开拓新的天地,
时常有人问我:“看着在紫剑培养过的人一个个离开,甚至成为竞争对手,有什么感想!”每当这时,我总会想起自己二十年的教育生涯。那段讲台之上的岁月,早已将“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师者品格,深深融进了我们这一代人的骨血里。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而律所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讲台”?
我始终笃信,律师行业的传承,从来不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狭隘算计,而是“甘为人梯托青云”的胸襟与格局。我们愿做那架默默伫立的梯子,让年轻的后辈踩着我们的肩膀,看得更高、走得更远。他们离开律所,不是流失,而是种子的播撒——播撒在司法机关的土壤里,播撒在天南海北的法律服务市场上,他们会成为法治建设的星火。
回望这二十八年的紫剑律途,没有遗憾,唯有欣慰。看着昔日的青年才俊们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热,看着满园桃李竞芳菲,逢年过节有人道一声“主任节日快乐”,便立刻觉得,自己这一生,无论是站在三尺讲台之上,还是立于法律殿堂,还是创建紫剑律所,都算为社会、为法治事业,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紫剑所的故事还在继续,法治的薪火也永远不会熄灭。我们愿以余生之微光,继续照亮后辈前行的路,静待更多桃李,绽放于法治的春天里。有道是“甘为人梯托青云,满园桃李竟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