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剑律所1998年大事记
更新时间:2020-06-30 09:05:21 阅读数量:1308
47日,辽宁省司法厅正式批复阜新紫剑律师事务所成立。

 

420日,与通达房地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该公司在新华路885楼(现在所的5层)作为紫剑所办公地点。

 

51-3日,从沈阳购置办公桌椅,用三天假日时间做好一切执业准备工作。

 

54日,律师所正式办公。

 

55日,紫剑所合伙人开会,制定所徽、目标、宗旨、口号、理念。并制定6项规章制度,即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收案制度、分配制度、学习制度。

 

528日,紫剑所于本日上午召开建所庆典大会,正式挂牌执业。市人大领导,市、县、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400余人参加庆典。会上有关领导讲话,时任辽宁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继任专程到会揭牌祝贺,张发主任致答谢词。

 

611日,阜新日报第四版以关键的一步为题,报道了紫剑律师事务所成立的背景、运行机制、工作目标及重大意义。

 

828日,为了加强律师所的内部管理,尽快提高律师素质,紫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张发主任阐述了提高律师素质、发展律师事务所必须遵循的四大关系,以此作为紫剑所的指导思想。

 

文章录入:紫剑律所    责任编辑:紫剑律所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