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原辽宁重阳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年辞职创建辽宁省阜新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现任紫剑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曾任阜新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副会长,并任阜新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第三届名誉会长。2016年11月,辽宁省律协首次组建辽宁省律师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认定张发律师为“刑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专家”。
业务能力
张发律师不仅职业道德高尚,业务能力很强,素有“学者型律师”之称。近40年的律师生涯代理诉讼案2000多件,其中代理刑事辩护案件600多件,效果颇佳。法院采纳他的辩护意见,宣告被告人无罪或类似无罪的30来件,检察机关采纳他的辩护意见,不起诉、不批捕的40余件,法院对被告人判决从轻或减轻的200多件,为此他编著了《无罪辩护》一书,记载了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类似无罪(如:伤害致死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就有16件。该书经法律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各大书店及互联网发行,法制日报2015年11月1日还专题作了报道。 2016年11月12日,辽宁省律协首次组建律师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认定张发为“刑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专家”。阜新市检察机关多次聘请他讲课,共同探讨如何准确公正的办好刑事案件的问题。
张发律师对代理民商案件也颇有建树,赢得当事人的信赖,还主编《经济技术诉讼合同指南》一书。2003年阜新市政府首次聘请法律顾问时,他是阜新市第一位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曾担任彰武县政府、海州区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现在仍是阜新广播电视台、阜新日报社法律顾问。1997年是唯一被辽工大工商管理学院法律系聘请为客座教授的律师。
著作及论文
1、1993年主编《经济技术诉讼合同指南》一书(近30万字),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当事人打民商方面的官司起到工具书的作用。
2、《法院诉讼文书500范例(110万字)》第二主编,该书2009年经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为法官、律师在撰写诉讼文书方面提供了样板。此书发行后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2011年经过修改又以《法官文书500例(110.5万字)》为书名,经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
3、2015年9月,他编著《无罪辩护》一书(52万字),此书记录了他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有10件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有6件法院对被告人做出类似无罪的判决。此书经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2015年11月1日法制日报给予报道,全国各大书店及淘宝、天猫、京东等几十家网站销售。为律师如何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4、2008年他主编《紫剑十年》,2018年他又主编(紫剑廿年),该书记录了紫剑律所20年的奋斗历程、业务成果、规范化管理,2018年6月23日阜新市律协党委组织全市各所党支部书记到紫剑所参观,为律所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5、他发表多篇国家级论文,其中1993年撰写的《浅谈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定性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1996年经中国科学院龙门书局评委会评审,作为“八五”期间优秀科学技术成果编入《中国“八五”科学技术成果选》一书。1998年《开放的中国》大型画册,以“人民的律师”为题将其事迹录入“跨世纪人才”一章,其撰写的“浅谈过失致人死亡的定性问题”被录入到<英才论坛>一章,并被该书编委会聘请为特邀编委。
个人荣誉
1989年至1993年,连续被阜新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称号。
1993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优秀辩护律师”称号。
1995年3月,被阜新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战线优秀工作者”称号。
1996年1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2002年1月,被海州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优秀人大代表”称号。
2002年7月,被阜新市委、市政府、阜新军分区授予“十大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2005年12月,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律师”称号。
2008年1月,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首届十佳律师”称号,并荣获司法部个人一等功。
2019年12月被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突出贡献奖章”(全省1.2万名律师仅授予15人)和“律师执业30周年纪念奖章”。
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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